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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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1 号(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二月
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8 年 1 月 11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5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对港股
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通标的股
票进行投资的可能。
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科创
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
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
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
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 2021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
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对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变更事项进行更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事项及基金管理人信息的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余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7
月 16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
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的募集...... 4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5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3
九、基金的投资...... 63
十、基金的业绩...... 74
十一、基金的财产...... 75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7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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