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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9 07:12:20 股吧网页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期货”)、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签署的基金销售协
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信证券、中信华南、中信期货、中信山东将于2022年1月19日起开始销售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上述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5852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007100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E

010871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有风
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
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
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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