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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13


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8〕719号文准予募集注
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募集期为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7月19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7、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8、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不设交易级差,具体最低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9、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应在T+2日到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byfunds.com)。

11、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各代销机构咨
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2、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宝盈人工智能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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