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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6

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11 月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0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9 月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
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11 月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11 月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11 月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11 月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11 月8 日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6058)定于2018 年11 月
8 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
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 元(含申购费),民生加银基金直销机构
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
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
得低于10 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
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
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账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投资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申购费率1 折优
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
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单次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 万元≤M<200 万元 0.1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08%
M≥500 万元 每笔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次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每笔1000 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基金份额,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
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
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4.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均为10 份,销售机构若有不同
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 份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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