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2-01 07:21:20 股吧网页版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本公司旗
下部分基金增加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仅限与兴业银行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且已经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等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1 006593 博道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中证 500 增强 A

2 006594 博道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中证 500 增强 C

3 007044 博道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沪深 300 增强 A

4 007045 博道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沪深 300 增强 C

注:同一基金的 A、C 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具体业务办理的相关流程、时间、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和其他业务规则以兴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公告仅对增加兴业银行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查询。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6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1601 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电话:021-80226288

联系人:郭宇晴

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

网址:www.bdfund.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