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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24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3日证监许可[2018]1418号《关于准予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上市契约型(LOF)、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

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新经济HK/场外简称: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基金代码:501311)

C类基金份额(简称: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基金代码:006614)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将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以场内、场外两种方式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C类基金份额将以场外方式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且须为1元的整数倍;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场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原则上没有限制,但单一投资者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50%,且不得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

7、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内认购”)需使用上海证
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场内认购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代销机构柜台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外认购”)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11月24日《证券日报》的“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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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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