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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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3
关于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9月3日起,对旗下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5382)后,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2.新增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
(1)申购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
7 日≤Y<30 日 0.5%
Y≥30 日 0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电话:(010)86497908、(010)86497962
传真:(010)86497997、(010)86497998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三、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附件3《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上述修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s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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