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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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
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
基金主代码 0070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86,481,881.27 份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
投资目标 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
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主
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跟
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
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赎情况、市场流动性以
及债券特性、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优化,选择
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
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收益率
×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
融 A 短融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064 00706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30,090,687.26 份 56,391,194.01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 A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
融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202,248.49 30,507.96
2.本期利润 4,234,519.14 94,433.8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6 0.013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50,898,318.41 58,549,459.4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93 1.038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 A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0.84% 0.02% 0.28% 0.01% 0.56% 0.01%
月
过去六个 1.28% 0.01% 0.27% 0.01% 1.01% 0.00%
月
过去一年 2.64% 0.02% 0.30% 0.02% 2.34%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3.93% 0.02% 0.29% 0.01% 3.64% 0.01%
至今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 C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1.01% 0.03% 0.28% 0.01% 0.73% 0.02%
月
过去六个 1.39% 0.02% 0.27% 0.01% 1.12% 0.01%
月
过去一年 2.61% 0.02% 0.30% 0.02% 2.31%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3.83% 0.02% 0.29% 0.01% 3.54% 0.01%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建仓期结束
时符合相关规定。
……
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
基金主代码 0070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86,481,881.27 份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
投资目标 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
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主
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跟
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
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赎情况、市场流动性以
及债券特性、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优化,选择
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
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收益率
×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
融 A 短融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064 00706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30,090,687.26 份 56,391,194.01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 A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
融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202,248.49 30,507.96
2.本期利润 4,234,519.14 94,433.8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6 0.013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50,898,318.41 58,549,459.4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93 1.038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 A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0.84% 0.02% 0.28% 0.01% 0.56% 0.01%
月
过去六个 1.28% 0.01% 0.27% 0.01% 1.01% 0.00%
月
过去一年 2.64% 0.02% 0.30% 0.02% 2.34%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3.93% 0.02% 0.29% 0.01% 3.64% 0.01%
至今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 C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1.01% 0.03% 0.28% 0.01% 0.73% 0.02%
月
过去六个 1.39% 0.02% 0.27% 0.01% 1.12% 0.01%
月
过去一年 2.61% 0.02% 0.30% 0.02% 2.31%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3.83% 0.02% 0.29% 0.01% 3.54% 0.01%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建仓期结束
时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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