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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5 09:06:44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5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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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11日证监许可【2019】337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巨额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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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
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
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
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
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等
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
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
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
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
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如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等,以及与资产支
持证券相关的风险如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
付及延期偿付风险等。

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
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
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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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
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
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
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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