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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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11
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73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上银未来生活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
转换转入及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费率
M<50 万元 1.5%
50 万元≤M<200 万元 1.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8%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 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5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5 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6 个月 0.5%
N≥6 个月 不收取赎回费
注:1、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天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
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0542,B 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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