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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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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08

华商高端装备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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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华商高端装备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商高端装备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9】 1689 号) 注册。 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并不代表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华商基金”或“基金管理人”)。
4.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 2019 年月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通过各
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受理
完成后,则不可以撤销。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事先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在各代销机构开立
的“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募集期内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均
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
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
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
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新销售机构网
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
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
果。
8.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当日可以同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及修改分红方
式申请手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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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9 年 11 月 8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
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和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上的《华商
高端装备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商高端装备制造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hs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
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
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
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在网站的
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免长途费), 010-58573300)及直销专线电话(010-58573768)
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
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华商高端装备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2.基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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