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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1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28

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7 日证监许可【2019】1963 号文募集,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5 月 9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六)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有关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绪 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30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52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53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4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70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77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78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5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7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9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90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97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1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04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摘要......133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1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53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56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57

第一部分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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