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鑫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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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鑫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4季度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0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0年10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鑫意39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4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7月0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9,473,563.26份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标
投资目标 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
闭期,力争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
获取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买入并持有到期
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投资标的剩余
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
投资策略 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
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
晚于封闭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
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
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
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因法律、行政法规对本基金允许投资的范围或
特定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
时,届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
求出售金融资产。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
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
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
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
金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
基金。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年10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2,414,069.77
2.本期利润 62,414,069.7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54,641,031.1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净值增 较基准 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 收益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③ 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0.78% 0.01% 0.95% 0.01% -0.17%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1.49% 0.01% 1.91% 0.01% -0.42% 0.00%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07月02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1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20年07月02日至2021年01月01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证 说明
金经理期限 券
从
任职 离任 业
……
2020年第4季度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0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0年10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鑫意39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4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7月0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9,473,563.26份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标
投资目标 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
闭期,力争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
获取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买入并持有到期
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投资标的剩余
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
投资策略 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
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
晚于封闭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
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
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
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因法律、行政法规对本基金允许投资的范围或
特定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
时,届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
求出售金融资产。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
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
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
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
金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
基金。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年10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2,414,069.77
2.本期利润 62,414,069.7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54,641,031.1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净值增 较基准 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 收益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③ 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0.78% 0.01% 0.95% 0.01% -0.17%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1.49% 0.01% 1.91% 0.01% -0.42% 0.00%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07月02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1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20年07月02日至2021年01月01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证 说明
金经理期限 券
从
任职 离任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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