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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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1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2月1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基金代码:011452)
自2021年2月19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52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452),新增的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延续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 日≤Y<30日 0.50%
Y ≥30日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
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办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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