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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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2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曾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
大会”),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00
止,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根据计票结果,由于参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故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详情请查阅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1月20日发布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
告》。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和《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的约定,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
意见。
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审
议同一议案,即《关于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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