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瑞弘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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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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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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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开债券
场内简称 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803
交易代码 0088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0,008,361.1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
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此
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
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
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
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在债券组合的具体构造
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
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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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采用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杠杆投资策略、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
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2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926,280.96
2.本期利润 5,140,987.9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4,093,950.7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1% 0.04% 0.71% 0.02% 0.20% 0.02%
过去六个月 1.10% 0.04% 1.07% 0.02% 0.03%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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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0.89% 0.04% 0.87% 0.02% 0.02% 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注: 1、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5月1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
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
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靖 本基 2020-05-13 - 10 年 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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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金的
基金
经理;
海富
通裕
通 30
个月
定开
债券
的基
金经
理;海
富通
聚合
纯债
基金
经理;
海富
通融
丰定
开债
券基
金经
理;海
富通
瑞福
债券
基金
经理;
海富
通瑞
祥一
年定
开债
券基
金经
理;海
富通
新内
需混
合基
金经
理;海
富通
员资格证书。历任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员。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海富通双利债券
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
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兼任
海富通纯债债券基金经
理。 2017 年 8 月起兼任
海富通瑞福一年定开债
券(现为海富通瑞福债
券)和海富通瑞祥一年
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8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
通融丰定开债券基金经
理。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海富通鼎丰
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起兼任海富
通新内需混合基金经
理。 2019 年 10 月起兼
任海富通聚合纯债基金
经理。 2019 年 12 月起
兼任海富通裕通 30 个
月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20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
通裕昇三年定开债券基
金经理。 2020 年 5 月起
兼任海富通瑞弘 6 个月
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20 年 6 月起兼任海富
通富泽混合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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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昇
三年
定开
债券
基金
经理;
海富
通富
泽混
合基
金经
理。
注: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
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
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
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保证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
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结合该时间窗下组合互相之间的模拟输送金额、贡献度、交易占优比
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结果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
下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经济基本面来看, 2020 年四季度国内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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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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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开债券
场内简称 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803
交易代码 0088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0,008,361.1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
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此
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
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
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
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在债券组合的具体构造
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
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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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采用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杠杆投资策略、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
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2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926,280.96
2.本期利润 5,140,987.9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4,093,950.7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1% 0.04% 0.71% 0.02% 0.20% 0.02%
过去六个月 1.10% 0.04% 1.07% 0.02% 0.03%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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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0.89% 0.04% 0.87% 0.02% 0.02% 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注: 1、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5月1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
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
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靖 本基 2020-05-13 - 10 年 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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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经理;
海富
通裕
通 30
个月
定开
债券
的基
金经
理;海
富通
聚合
纯债
基金
经理;
海富
通融
丰定
开债
券基
金经
理;海
富通
瑞福
债券
基金
经理;
海富
通瑞
祥一
年定
开债
券基
金经
理;海
富通
新内
需混
合基
金经
理;海
富通
员资格证书。历任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员。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海富通双利债券
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
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兼任
海富通纯债债券基金经
理。 2017 年 8 月起兼任
海富通瑞福一年定开债
券(现为海富通瑞福债
券)和海富通瑞祥一年
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8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
通融丰定开债券基金经
理。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海富通鼎丰
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起兼任海富
通新内需混合基金经
理。 2019 年 10 月起兼
任海富通聚合纯债基金
经理。 2019 年 12 月起
兼任海富通裕通 30 个
月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20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
通裕昇三年定开债券基
金经理。 2020 年 5 月起
兼任海富通瑞弘 6 个月
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20 年 6 月起兼任海富
通富泽混合基金经理。
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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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昇
三年
定开
债券
基金
经理;
海富
通富
泽混
合基
金经
理。
注: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
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
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
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保证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
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结合该时间窗下组合互相之间的模拟输送金额、贡献度、交易占优比
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结果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
下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经济基本面来看, 2020 年四季度国内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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