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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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1-10
1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20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4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 54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54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55
五、清算与交割 ................................................. 58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59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59
2
重要提示
1.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20 年 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
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
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
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
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等销售机构,若本基金的募集
期内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7.本基金将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通过销
售机构公开发售。
3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人在不
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
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
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人
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募集期内本公司
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
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9.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
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
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10.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但已申请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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