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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先锐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9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 月 2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2,250,780.30 份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
投资目标 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
资收益。

本基金将利用全球信息平台、外部研究平台、行
业信息平台以及自身的研究平台等信息资源,基
投资策略 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从宏观和微观
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开展战略资产配置,之后通
过战术资产配置再平衡基金资产组合,实现组合
内各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先锐混合 A 长信先锐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CXXRA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937 0089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54,954,103.87 份 17,296,676.43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长信先锐混合 A 长信先锐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570,521.39 289,818.75

2.本期利润 38,365,908.95 1,712,536.3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83 0.065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15,539,523.28 22,170,278.3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894 1.281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信先锐混合 A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5.62% 0.41% 4.66% 0.26% 0.96% 0.15%

过去六个月 12.11% 0.45% 5.36% 0.33% 6.75% 0.12%

自基金合同 12.76% 0.48% 4.66% 0.40% 8.10% 0.08%
生效起至今

长信先锐混合 C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5.45% 0.41% 4.66% 0.26% 0.79% 0.15%

过去六个月 11.76% 0.45% 5.36% 0.33% 6.40% 0.12%

自基金合同 12.09% 0.48% 4.66% 0.40% 7.43% 0.0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
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末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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