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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2 12:55:08 股吧网页版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01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0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2,307,188.49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聚焦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
优质成长型企业,充分利用公司投资研究优势,精选投
资标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国家政
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
进行研究。通过综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
及市场走势,结合经济、金融的政策调整、环境改变及
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
产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
率(经汇率估值调整)×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 A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008 00900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96,527,440.31 份 75,779,748.18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 A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7,143,192.26 19,359,704.90

2.本期利润 89,959,309.73 22,603,713.4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755 0.268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0,114,353.13 121,892,053.1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191 1.608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过去三个月 21.44% 1.53% 13.40% 0.98% 8.04% 0.55%

过去六个月 34.06% 1.74% 17.36% 1.15% 16.70% 0.59%

自基金合同

61.91% 1.50% 25.25% 1.23% 36.66% 0.27%
生效起至今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过去三个月 21.19% 1.53% 13.40% 0.98% 7.79% 0.55%

过去六个月 33.53% 1.74% 17.36% 1.15% 16.17% 0.59%

自基金合同

60.85% 1.50% 25.25% 1.23% 35.60% 0.27%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3 月 06 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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