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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1 07:18:40 股吧网页版
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1

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4-01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3 日

下属各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发起式 A 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发起式 C
下属各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017 014052
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是

注: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14052)。投资人在 2021 年 12 月 3 日前(含 2021 年 12 月 3 日)已经持有的、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收取认购或申购费用、而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9017)。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应
当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若基金管理人实行费率优惠政策,则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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