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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3

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12]587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如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具体详见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7月5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3日。

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4

六、基金的募集......6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64

九、基金的投资......82

十、基金的业绩......92

十一、基金的财产 ......9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96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101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10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07

十七、风险揭示...... 113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2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55

二十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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