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
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6 月 1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3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6 月 1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6 月 16 日
注:(1)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
金份额不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小
于三年,则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三年,则可以赎回
或转换转出。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自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认购份
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起始日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2)本基金开放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
行公告。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或转换转出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转出不得少于 1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三年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得赎回,持有满三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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