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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2 10:51:09 股吧网页版
鹏扬景惠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鹏扬景惠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4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96,364,522.0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理解,
投资策略 在把握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基础上,动态评估不同资产类别
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
求稳健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
率*8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5%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 A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426 00942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857,904,481.18 份 138,460,040.84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 A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0,133,173.27 1,102,996.67

2.本期利润 134,339,685.66 7,234,252.9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11 0.082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73,879,682.71 153,451,397.8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06 1.108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01% 0.40% 3.17% 0.13% 3.84% 0.27%

过去六个月 11.02% 0.45% 3.51% 0.16% 7.51% 0.2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06% 0.44% 3.81% 0.16% 7.25% 0.28%

鹏扬景惠六个月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6.91% 0.40% 3.17% 0.13% 3.74% 0.27%

过去六个月 10.79% 0.45% 3.51% 0.16% 7.28% 0.2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83% 0.44% 3.81% 0.16% 7.02% 0.2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上图基金净值表现及业绩比较基准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从业 说明

年限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
本基金基 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
李刚 金经理、 2020 年 6 月 24 日 - 18 资产负债管理部交易
副总经理 员、资金营运部高级交
易员、金融市场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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