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22 15:46:04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2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2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对旗 下2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 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修订将自2021年1月22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编号 基金产品 基金代码

1 景顺长城核心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027

2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108

二、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内容

以景顺长城核心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做了如下修订:

(一)在基金合同“前言” 及招募说明书(更新)“重要提示” 部分,补充了风险提示,增
加如下说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 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 相关的风险。”

(二)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修改

1、明确“投资范围” 中“股票” 包含存托凭证。将“投资范围” 修订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2、在“股票投资策略部分” 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描述,增加如下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3、在“投资限制” 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描述,增加如下描述: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三)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资产估值” 部分的“估值方法” 中增加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增加如下描述: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进行。”

(四)在招募说明书(更新)的“风险提示” 部分,增加了风险提示说明,增加如下说明: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补充说明

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对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将在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相应条款表述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四、投资者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相关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