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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09:12:00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目录

重要提示......2
一、基金概况......2
二、基金运作情况 ......3
三、财务会计报告 ......3
四、清算情况......4
五、备查文件......9

重要提示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
监会【2020】2093 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正式
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 作日定为2025年10月31日,并于2025年11月3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2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公告依据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
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
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情况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2020】2093 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49,969,166.19 份
(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3,412.10 份基金份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因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
低于 5000 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
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并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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