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宸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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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15
财通资管宸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 财通资管宸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经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20】 2425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 开放式。
3、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041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0414。
4、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登记机构为本公
司。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将自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
7、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中正达广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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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
到各销售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 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 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 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 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 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 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
管理人酌情调整。 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 如果销售机构业
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 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
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
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申请一经登
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
内提交的认购申请, 通常应在 T+2 日到原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在基金合同生
效后可以到原销售机构打印交易确认书。
1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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