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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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3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基金投资品种, 满足投资者需求,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等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永赢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旗下2只公募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
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内容。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将自2021年2月3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托管人
1 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永赢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在前言部分增加如下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将“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修订为“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 。
(3)在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内容如下: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
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4)在投资限制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内容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在估值方法部分增加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内容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修改。
3、因上述修订导致的序号变化顺序调整。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21年2月3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及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
3、投资者可以登录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
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
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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