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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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8
关于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主代码 0107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注: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
称“本基金”。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但交易账户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
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 T+3 日确认)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3 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4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0 层(200010)
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传真:86-21-23261199
4.2 非直销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具体请以各发售机构实际情况为准。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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