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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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2
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2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
(FOF)
基金主代码 0107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稳健养
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2 月 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2 月 3 日
注: 1、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
简称“本基金” ;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
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
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
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
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 T+3 日确认)
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
下一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
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
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投资人将当期
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
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
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
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
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
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
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
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
老金客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通过基金管理人
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本基金的投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元) 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100 万以下 0.36% 1.20%
100 万(含) —200 万 0.3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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