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银行及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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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5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上海银行及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上海银行及兴业银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正在公开募集的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899,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
办理程序请遵从上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参加上述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机构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上述机构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上海银行网站:www.bosc.cn;
2、致电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4;
3、登录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
4、致电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
5、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6、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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