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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5 09:03:24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交银施罗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交银施罗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
3593 号文予以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
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
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
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
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
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中登” )。
4、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投资者
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
转换。
5、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即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
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 APP, 下同) 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
他销售机构(以下或称“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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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机构即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
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 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
金份额。
6、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止通过
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
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
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以下合称“投资人”或
“投资者”) 。
8、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
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
障碍。
(1)已持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
可以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将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没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通过
销售机构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3)已经持有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
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中登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
再认购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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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认购限额: 直销机构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
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
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
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人在募
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申请一经
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11、 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和/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
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
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提供电子
或纸质对账单,需要订阅或取消的客户可与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400-
700-5000, 021-61055000)联系。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披露的交银施罗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fund001.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
金募集相关事宜。
14、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
询。
15、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700-5000(免长途话费)或(021) 61055000 咨询基金认购事宜。
16、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工作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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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为稳定基金募集规模,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募集规模上限进行设定并予以公告。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
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
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
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
期。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
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基金投资流动受限证券将面临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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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
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
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
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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