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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15 20:37:21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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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15

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医药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3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医药
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7月19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7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7月1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7月1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7月19日
注:(1)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
额的限制。
2、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
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至200万元 1.2%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1.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存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
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的, 投资者在赎回时需
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
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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