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丰睿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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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8
华泰紫金丰睿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华泰紫金丰睿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20]1889 号文准予
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
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华泰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
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
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
基金份额。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本基金自 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
销网点(包括直销机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等) 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发售。
7、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
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 元。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
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0.0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含认购费);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0.0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含认购费) 。 详情请
见各销售机构公告。
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
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 50%比例的除外)。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
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
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
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可阅读登载在本公司官网(htamc.htsc.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 、 《托管协议》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10、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者变更销售机构, 届时将另行在本
公司官网列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1、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或各销售机
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
调整。
14、 风险提示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和合规风险
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投资有风险,投资人
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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