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2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重要提示】
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0 年 8 月 6 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98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期货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定的,从其规定。
目 录
一、绪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的募集......2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7
九、基金的投资......39
十、基金的财产......49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50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9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63
十六、侧袋机制......71
十七、风险揭示......7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8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0
二十三、备查文件......131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