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5 08:13:01 股吧网页版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臻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限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臻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限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南方臻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
定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调整南方臻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开放期限,并更新必要信息,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开放期限

本基金开放期限由“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调整为“开
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开放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 开放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
务的期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务的期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每 3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 每 3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
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第二部分 的每 3 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 每 3 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
释义 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 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
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作日),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
并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开放 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内,
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 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
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赎回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的基 …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 …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

本情况 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第六部分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和封闭期 1、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和封闭期

的申购与 …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 …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

赎回 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