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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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18
天弘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重要提示
天弘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47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及汇率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三类,一是海外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大额赎回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恒生科技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恒生科技指数为跟踪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 ETF)等,力争实现对恒生科技指数走势的有效跟踪。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且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科技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包括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大中华公司股票;不包括外国公司和根据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第 21 章上市之投资公司。
2、选样方法
(1)业务要求
被分类为以下其中一项恒生行业分类系统的行业类别:
代号 行业
10 工业
23 非必需性消费
28 医疗保健业
50 金融业
70 资讯科技业
(2)主题要求
与以下其中一项科技主题高度相关:网络 (包括移动通讯) ;金融科技;云端;电子商贸;或数码。
(3)筛选要求
符合以下最少其中一项要求:
1)利用科技平台营运 (如网络或移动通讯平台) ;
2)研究发展开支占收入之比例 >= 5%;或
3)年度收入同比增长 >= 10%
(4)成份股挑选原则
1)市值排名最高的 30 只证券会被选为成份股;
2)成份股数目固定位 30 个;
3)排名 36 名以下的现有成份股将从指数中剔除,而排名 24 名或以上的证
券将加入指数;最终成份股剔除数目和证券新增数目,将按市值排名决定,以维持成份股数目于 30。
3、指数采用采用流通市值加权,成份股比重上限为 8%。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si.com.hk。
本基金可投资中国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中国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中国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
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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