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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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0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
金管理人” )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代理销售协议,从2021年7月2日起,下述
机构代理销售金鹰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12541,C类基金代码:
012542;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4日,欢迎广大
投资者认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1、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4、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
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上述机构客服电话或登录其网站咨询相关事宜,也可以通过本 基金管理人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2、本基金管理人公司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 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 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 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 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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