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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1 14:45:42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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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途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与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安先锋混合”或“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诺安先锋混合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基金份额名称及基金份额代码如下:

序号 基金份额名称 基金份额代码

1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320003

2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2621

二、相关业务规则

(一)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交易相关规则

1、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自行选择投资的基金份额类别。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
则与原规则相同,在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2、本公司将开通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
业务的基金间的转换业务。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本基金 C 类份额 2021 年 6 月 15 日成立,当日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
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
业务。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均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
系统及代销机构。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各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的代销机构信息。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本公司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公司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相关费用说明

(一)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维持原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变。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维持原有申购费率,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三)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四)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维持原有赎回费率。对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不含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不含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C 类基金份的赎回费率情况具体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 日≤ N<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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