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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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购。海安集团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重大关联方。海安集团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00 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浦发银行、国信证券、浙商银行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海安集团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方式 获配证券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名称 (股) (元)
华夏中证 500 指数智选增强型 网下 海安集团 1,233 59,184.00
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 网下 海安集团 1,233 59,184.00
基金(LOF)
华夏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交易 网下 海安集团 470 22,560.00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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