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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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30
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7:00 止,
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21 年 12 月 29 日,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了公证,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本次会议中,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 7,458,224.83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99%,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为:7,458,224.83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达到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持有人大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列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本次会议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10,000元,合计 20,000 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本次会议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基金管理人已将《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关于赎回选择期的安排
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在转型实施前将预留至少五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并且暂停本基金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
业务。本次赎回选择期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此期间,
投资者仅可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不可申请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的,其持有的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将转换成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场外份额;其持有的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将转换为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场内份额。在赎回选择期内,为应对投资者集中赎回等情况,本基金需保持较高的资产流动性,因此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3、关于基金份额的转换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原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将转换为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金鹰先进制造股票(LOF)A,基金代码:162107,场内简称:金鹰先进制造),登记机构保持不变,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原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基金份额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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