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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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4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投票表决
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 17:00 止。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
票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及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份额 34,962,114.65 份,占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67,632,508.31 份的 51.6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34,962,114.65 份基金份额表
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0.7 万元、律师费 1.5 万元,共计 2.2 万元,由基金
资产列支。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惠升惠
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惠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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