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2-08 09:07:21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8


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2 月 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QDII)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 0170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QDII)基金合同》、《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
加权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9 日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纳斯 景顺长城纳斯 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
达克科技指数 达克科技指数 技指数(QDII)C 人
(QDII)A 人民 (QDII)A 美元 民币

币 现汇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7091 017092 017093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是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境外市场以及相关期货

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最低限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美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直销柜台目前仅开通机构投资者外币申购业务,单笔申购最低金 10,000 美元,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外币业务与个人投资者外币申购业务。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特定客户与普通客户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客户范围。普通客户指除特定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类别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M,单位:人民币 申购费率(通过直销柜 申购费率(其他客户)
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