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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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7-06
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07 月 0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
(FOF)
基金主代码 0175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7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
规和《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26 年 07 月 10 日
注:1、根据《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四、基金的自动终止”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07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6 年 07 月 10 日。若截至 2026 年 07 月 10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6 年 07 月 06 日起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
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06 日发布的《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该日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3 年 07
月 10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即 2026 年 07 月 10 日起(含当
日)开始办理赎回。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6 年 07 月 10 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
日的下一日(即 2026 年 07 月 11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在 2026 年 07 月 10 日 15:00 后提交的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
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6 年 07 月 06 日发
布的《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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