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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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7-08
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6年07月06日发布了《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基金代码:017580;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
基金简称: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代码:01758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7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四、基金的自动终止”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07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07月10日。若截至2026年07月1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07月06日起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07月06日发布的《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该日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07月10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即2026年07月10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赎回。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6年07月10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6年07月11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在2026年07月10日15:00 后提交的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07月06日发布的《关于汇添富添福鑫添益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3、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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