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智胜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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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智胜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华夏智胜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智胜新锐股票”,A类基金份额代码:
01872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29,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6月28日起公开发售,首次
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
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3年7月5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3年7月6日
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末日确
认比例”。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
者可登录查询。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80%-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其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
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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