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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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2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4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09】280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5 月 6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名称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由“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
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华泰柏瑞货币”,基金代码保持不变。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更名等的详细内容见我公司 2010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的《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更名、公司更名及旗下基金更名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较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本基金基金净收益会因为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5 年 06 月 27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 2025 年 03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18
六、基金的募集...... 1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4
九、基金的投资...... 33
十、基金的业绩...... 40
十一、基金的财产...... 4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4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4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54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58
十八、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91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4
二十四、备查文件...... 9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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