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为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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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2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
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为中金优势领航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的有关约定,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
证监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25〕1883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中金优势
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自 2025 年 9月 22 日起变更注册为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集合计划管理人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变更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一、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名为“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变更产品管理人
产品管理人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变更产品代码
产品代码由“A 类份额:920019,C 类份额:970206”变更为“A 类基金份
额:025527,C 类基金份额:025528”。
4、变更产品费率结构
取消原集合计划的业绩报酬条款,固定管理费率 0.80%保持不变,托管费率保持 0.20%不变。
5、变更产品业绩比较基准
由“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
6、变更产品投资经理
产品投资经理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经理顾柔刚”变更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经理丁天宇”。
7、变更产品会计师事务所
产品会计师事务所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调整估值方法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估值方法。
9、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同步更新相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变更的程序
根据《集合计划合同》“第九部分 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之“(二)管理人更换的特殊程序”的约定,“在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管理人有权在对本合同无实质性修改的前提下,将本集合计划变更为其独资的子公司管理的产品,前述管理人变更事项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办理相关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金公司独资的基金公司,在产品合同无实质性修改、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由中金公司变更注册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为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符合合同条款约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前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三、变更注册相关业务安排
1、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起,《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均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含)至申购确认日的一年对日(如不存在该对日或该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对于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投资者持有的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其持有期限自获得中金优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的确认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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