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价值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50001
交易代码 050001
交易代码 050001(前端) 051001(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2 年 10 月 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88,237,680.69 份
在力争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高于价值增长线水平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多层次
投资目标 复合投资策略的投资结构基础上,采取低风险适度收益配比原则,以长期投
资为主,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本基金采取兼顾风险预算管理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一是资产配置层面的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二是股票组合层面和股票选择层面的投资策略,三是债券投资方
面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以在风险约束下期望收益最大
化为核心,在收益结构上追求下跌风险有下界、上涨收益无上界的目标。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9,332,236.70
2.本期利润 506,570,388.5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7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57,725,291.1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86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6.06% 1.00% 9.93% 0.69% 6.13% 0.31%
过去六个月 21.09% 1.35% 17.45% 0.93% 3.64% 0.42%
过去一年 40.24% 1.35% 20.12% 0.99% 20.12% 0.36%
过去三年 64.87% 1.16% 27.65% 0.93% 37.22% 0.23%
过去五年 44.33% 1.08% 35.62% 0.87% 8.71% 0.21%
自基金合同生 588.50% 1.23% 861.21% 0.91% -272.71% 0.32%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李洋先生,硕士。2012 年
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
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兼基金
经理助理、资深研究员兼基
李洋 基金经理 2020-05-21 - 8.8 金经理助理、资深研究员兼
投资经理。现任博时优势企
业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9 年……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价值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50001
交易代码 050001
交易代码 050001(前端) 051001(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2 年 10 月 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88,237,680.69 份
在力争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高于价值增长线水平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多层次
投资目标 复合投资策略的投资结构基础上,采取低风险适度收益配比原则,以长期投
资为主,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本基金采取兼顾风险预算管理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一是资产配置层面的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二是股票组合层面和股票选择层面的投资策略,三是债券投资方
面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以在风险约束下期望收益最大
化为核心,在收益结构上追求下跌风险有下界、上涨收益无上界的目标。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9,332,236.70
2.本期利润 506,570,388.5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7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57,725,291.1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86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6.06% 1.00% 9.93% 0.69% 6.13% 0.31%
过去六个月 21.09% 1.35% 17.45% 0.93% 3.64% 0.42%
过去一年 40.24% 1.35% 20.12% 0.99% 20.12% 0.36%
过去三年 64.87% 1.16% 27.65% 0.93% 37.22% 0.23%
过去五年 44.33% 1.08% 35.62% 0.87% 8.71% 0.21%
自基金合同生 588.50% 1.23% 861.21% 0.91% -272.71% 0.32%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李洋先生,硕士。2012 年
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
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兼基金
经理助理、资深研究员兼基
李洋 基金经理 2020-05-21 - 8.8 金经理助理、资深研究员兼
投资经理。现任博时优势企
业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9 年……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