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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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8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1 年 1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时天颐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08 号)和 2012 年 1 月 10 日《关于博时天
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7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并辅以权益类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新股发行数量减少及新股申购收益率降低带来的风险,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及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等等;基金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4、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但本基金的收益水平有可能不能达到或超过同期的目标收益率水平,投资者面临获得低于目标收益率甚至亏损的风险。
5、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8、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0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2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76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77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88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100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101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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