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降低基金份额升降级数量限制、调整B类基金份额申赎限制、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调整交收效率、暂停A类基金份额申购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关于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降低基金份额升降级数量限制、调整 B 类基金份额申赎限制、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调整交收效率、暂停 A类基金份额申购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和《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 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对嘉实
安心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降低基金份额升降级数量限制、降低 B 类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起点和最低持有份额,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调整交
收效率、暂停 A 类基金份额申购,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份额升降级数量限制、降低 B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起点和最低持有份额
(一)降低基金份额升降级数量限制
招募说明书中原表述:
“1、若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2、若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本基金
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修改为:
“1、若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0.01 份时,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2、若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0.01 份时,本基金的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二)降低 B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起点和最低持有份额
1、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为人民币 0.01 元;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
心柜台首次申购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下调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申购 B 类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下调为 0.01 元。
2、投资者每次申请赎回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下调为 0.01 份;基金账户最低持有 B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下调为 0.01 份。
二、修改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原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 修改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每月集中支付的方式)。
三、调整交收效率
为提高交收效率,本基金将《托管协议》中代销申购资金的交收时间由原“T+2 日”修改为“T+2 日内。”
四、暂停 A 类基金份额申购
本基金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暂停 A 类基金份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五、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降低基金份额升降级数量限制、降低 B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起点和最低持有份额、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调整交收效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次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全文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